重点为颈椎疾患和腰椎疾患;包括颈椎病、颈椎后纵韧带骨化、颈椎畸形、颈椎创伤等
颈椎畸形之先天性颈椎融合畸形
先天性颈椎融合畸形也称颈椎分节不良,此病于1912年首先由Klippel和Feil报道,故称为Klippel-Feil综合征。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颈椎融合性畸形,表现为颈椎数目减少,颈项缩短,头颈部运动受限,并常伴有其他部位的畸形,少数患者可伴有神经系统障碍。患者颈部较正常人短、枕部发际降低和头部运动受限。
先天性颈椎融合畸形有三大临床特点:颈部短粗、后发际低平、颈部活动受限,但并非所有患者都具有上述特点。
1.颈部短粗
常不太明显,但仔细观察其颈部较正常人变短。面部不对称,从乳突至肩峰的两侧颈部皮肤增宽,呈翼状颈。
2.后发际低平
主要表现为后发际明显低于正常人。
3.颈椎活动受限
由于椎体的融合,使颈椎的活动范围明显受限,旋转和侧弯受限尤为明显。多节段和全节段融合活动受限明显,单节段和下节段融合不太明显。
4.上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,常合并枕颈部畸形
多在早期出现神经症状,主要表现为枕部不稳引起的脊髓受压表现。
5.中低位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
此类患者几乎都是在遭受轻微外伤后出现明显的神经症状。其临床特点是创伤轻、症状重,可造成四肢瘫痪,而X线检查又不表现出明显的骨损伤征象。
6.短颈畸形合并颈肋、隐性脊柱裂、神经根或丛分布畸形
可出现臂痛、腰痛和坐骨神经痛。合并心脏畸形、肾脏畸形者也会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。此外,短颈畸形可合并脊柱侧弯、高位肩胛骨和蹼状畸形。